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或“保薦機構”)作為北京宇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及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宇信科技豁免相關承諾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一、 承諾事項的背景及主要內容
經核查,宇信科技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過程中,其全資子公司珠海宇信易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宇信”)作為公司重要的軟件開發與技術支持基地,曾就業務獨立性、避免同業競爭、規范關聯交易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相關承諾。該等承諾對保障公司資產、業務完整與獨立,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 本次申請豁免承諾的具體情況及原因
因公司整體戰略布局調整及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宇信科技擬對珠海宇信的相關業務、資產或管理關系進行整合或調整。該調整可能涉及對原有部分承諾事項的履行方式或范圍進行變更。公司認為,在當前的市場環境和公司發展階段下,嚴格遵守原有部分承諾可能不利于公司靈活、高效地整合珠海軟件開發中心的資源,可能影響公司整體運營效率,且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因此,宇信科技董事會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經過審慎研究,擬向股東大會提交議案,申請豁免因上述戰略調整而涉及的相關承諾。公司已就豁免承諾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對新老股東利益的影響進行了評估,并擬定了相應的替代方案或補償措施(如適用),以保障公司整體利益和股東權益不受損害。
三、 保薦機構核查過程
華泰聯合證券項目組通過以下方式進行了核查:
- 查閱了宇信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招股說明書、承諾函等文件,了解了原有承諾的具體內容、背景及目的。
- 取得了公司關于本次戰略調整及申請豁免相關承諾的董事會決議、相關說明文件及可行性分析報告。
- 與公司管理層、法務及財務負責人進行了溝通,了解了申請豁免承諾的具體原因、調整方案的詳細內容、以及對公司未來經營和股東利益的影響。
- 核查了公司為替代原承諾或保障股東利益而擬采取的相關措施(如有)。
- 查閱了《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
四、 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基于上述核查,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認為:
- 宇信科技本次申請豁免相關承諾,系基于公司實際經營發展及戰略調整的需要,旨在優化珠海軟件開發中心等資源的配置,提升公司整體運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具有合理的商業背景和必要性。
- 公司已履行了現階段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該豁免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根據公司提供的說明及評估,本次豁免相關承諾事項,不會對公司的資產完整性、業務獨立性、持續盈利能力及規范運作構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已就如何維護公司及股東利益進行了安排,未發現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 本次承諾豁免事項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
綜上,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對北京宇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豁免相關承諾事項無異議。
保薦代表人簽名:
張三
李四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